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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投资企业将用新营业执照

2000-12-28 来源:光明日报 吕贤如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2月27日电为了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,简化登记事项,方便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,国家工商局将从2001年1月1日起,启用新版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。

需要换证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、中外合作、外商独资和少部分外商股份制企业。20年来,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增长迅速,已由1980年的21户发展到目前的21.7万户。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时,将取消一些不必要的登记事项,如“副董事长”、“总经理”、“副总经理”等,取消营业执照副本每年进行更换的规定。

由国家工商局授权的234个地方工商局登记机关将对新设立的企业颁发新版营业执照,已取得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进行企业年检或进行变更登记时换发。换发时间为20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,到2002年1月1日旧版作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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